【Hsieh Mei-chu】評論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
【郭芳富】評論
[討論] C選項感覺也沒錯也~ @"@!?採購法75條1項1款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Ommmmm】評論
採購法75條1項1款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這條的前提是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以下合稱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題目是釋疑所以應該用施行細則第43條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