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汶娣】評論
高等行政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
【海闊天空】評論
第 41 條 各級行政法院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n一、司法院院長監督各級行政法院。n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n三、高等行政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t=A1A2E1F1&k1=%E8%A1%8C%E6%94%BF%E6%B3%95%E9%99%A2%E7%B5%84%E7%B9%94%E6%B3%95
【Nefertari】評論
各級行政法院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一、司法院院長監督各級行政法院。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三、高等行政法院院長監督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