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 Han Chen】評論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13條學校接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以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為收件單位。
【Anita Chung】評論
收件單位:學生事務處輔導單位:諮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