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得依事實需要,命同一直轄市之區農會或縣(市)之鄉、鎮(市)、區農會合併於直轄市或縣(市)農會,或若干鄉、鎮(市)、區農會合併組織一個農會。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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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羅莎莎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事實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命同一直轄市之區農會或縣(市)之鄉、鎮(市)、區農會合併於直轄市或縣(市)農會,或若干鄉、鎮(市)、區農會合併組織一個農會,其名稱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