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有關本市異地受理戶籍登記案件,下列何項業務須傳真戶籍地戶所?
(A)出生
(B))結婚
(C)協議離婚
(D)改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71127
統計:A(105),B(27),C(6),D(77),E(0)

用户評論

lin】評論

答案是否為A?四、 開放項目:1. 出生(含同時認領)登記及申請生育獎勵金。2. 門牌整編證明。3. 原住民身分變更登記 。4. 辦理逕為住址變更至管轄戶政事務所。    攜帶文件請參照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五、 作業方式 1. 由受理地戶所初審申請人之資格及應備文件,填具跨區收件服務申請書,連同應備文件傳真至申請人戶籍地戶所,由戶籍地戶所審核資格及文件後辦理相關登記,並將戶籍登記申請書傳真受理地戶所,俟申請人於戶籍登記申請書確認簽章並回傳後再行電腦存檔。 2. 如無法現場完成案件,則由受理地戶所代為收件後轉交戶籍地戶所辦理,作業期間約為1天。 3. 國民身分證之換發作業:申請人於完成戶籍登記後,由受理地戶所以異地受理方式辦理換發國民身分證。http://www.ris.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015

Liu Lu-Su】評論

沒有改名這個項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