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就我國法官可否參加政黨之議題上,法官法之規定是:
(A)法官不得參加政黨,且任職前已參加者應退出
(B)法官不得參加政黨,但任職前已參加者得不退出
(C)法官得參加政黨,但只保留黨籍,政黨活動概不得參加
(D)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0385
統計:A(1542),B(50),C(179),D(564),E(0)

用户評論

感恩^-^】評論

法官法 第15條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

Grace】評論

謝謝解釋~

訪客030】評論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5 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飛翔的郵差】評論

法官住中壢去那都不行公人可參加團體但不能擔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