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關於我國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制度,下列何者錯誤?
(A)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B)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開始實施人民直接選舉
(C)必須超過全體有投票權之人數之二分之一之票數始為當選
(D)總統、副總統應聯名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9067
統計:A(131),B(109),C(4882),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總統、副總統之彈劾、行政院、行政院

用户評論

tou0625】評論

是相對多數者當選.

ja80049】評論

相對多數當選

Min】評論

(A) 參照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第2條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20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第8條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宣導事項,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負責辦理。(B)、(D) 參照行政院網站國情簡介: https://www.ey.gov.tw/state/62879155A536D543/c78552af-72f4-45ef-bb89-a044cf2f3f1c 總統副總統選舉 自民國85年第9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開始,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選舉人在選票上圈選同一組候選人,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總統、副總統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次。 候選人可經由政黨推薦。政黨於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