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違法失職,由監察院彈劾之,監察院人員之違法失職如何處置?
(A)由立法院彈劾
(B)另送司法院大法官彈劾
(C)由立法院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
(D)由監察院彈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2969
統計:A(12),B(15),C(24),D(5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釋字第325號解釋
用户評論
【tou0625】評論
D由監察院彈劾之,這一方法不會有問題嗎?同事之間太為難了?恐會績效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