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負責之事項?
(A) 接受立法委員之質詢
(B) 於立法院改選後,提出內閣總辭
(C) 立法院決議維持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時,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D)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2353
統計:A(17),B(810),C(54),D(37),E(0)

用户評論

阿偉】評論

總統-禮貌 立委-義務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6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負責之事項?(A)接受立法委員之質詢(B)於立法院改選後,提出內閣總辭(C)立法院決議維持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時,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D)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修改成為36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負責之事項?(A) 接受立法委員之質詢(B) 於立法院改選後,提出內閣總辭(C) 立法院決議維持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時,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D)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豆豆龍】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節錄):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A)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C)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

S】評論

B 是對的,只是不在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在釋字第387號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評論

B 是對的,只是不在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在釋字第3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