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 mercy】評論
行政院院長可以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Paddy Wei】評論
考試不要再錯就好了
【國考東巴】評論
主動解散權即「某機關可按照自己的意思,隨時解散某政府機關之權力」,被動解散權則反之。「總統得以在行政院院長呈請下解散立法院,屬於被動解散權。」「總統」的解散權並非依其自己的意思,而是必須由「行政院長」提出換言之,如果行政院長沒有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不得依照自己的意思主動解散立法院。至於為何要解散立法院,此乃對立法院的一種制衡制度在我國目前憲政制度下,因為立法院有倒閣權解散立法院是賦予行政院「制衡」立法院倒閣的權力,而非專為總統而設總統只是居中裁決人罷了依照目前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的「總統罷免提案權」係由「公民投票複決」來制衡,而非「總統對立法院的被動解散權」因為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的考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