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照我國特殊教育法的規定,特殊兒童開始接受教育的年齡為(特殊教育法102年1月23日修正):
(A)2歲
(B)4歲
(C)5歲
(D)6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5232
統計:A(1512),B(69),C(141),D(185),E(0)

用户評論

Joy :) 考上國小英語】評論

第 23 條

魏俊淵】評論

102年1月23日修正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