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Taeyeon-ss】評論
(A)個人自由權優先於個人的幸福權
【Daniel Juan】評論
公共利益私人利益
【彭昕柔】評論
芮摩(Reamer,1990)提出一套處理倫理困境兩難的對照比較原則:1傷害到維持人類生命、健康、尊嚴時優位於傷害到其他,如誠實、保密。2個人基本福祉的權利大於他人的自覺權。3個人自我決定權優於其自身基本福祉的考量。4人們再自由意自下遵守的法律、機構規定等義務,凌駕於個人的信仰、價值與原則。5預防社會大眾傷害發生,以及為提升公共利益而對個人財產累積造成損害是可接受的。6當個人基本福祉權利與法律、規定,以及民間組織中的規則相衝突時個人福祉權利應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