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假設某甲本年度在某縣有一般用地二筆,A 地 4 公畝,每公畝公告現值為 500 萬元,公告地價為 300 萬元,申報地價為 250 萬元;B 地 5 公畝,每公畝公告現值為 200 萬元,公告地價為 125 萬元,申報地價為 80 萬元,若該縣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 100 萬元,依土地稅法規定,某甲本年度應納地價稅額若干元?
(A)24 萬元
(B)25 萬 5 千元
(C)31 萬 5 千元
(D)35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9041
統計:A(21),B(43),C(59),D(99),E(0)

用户評論

Allan Pan】評論

地價稅是以在同一縣市的地價總額計算,所以AB兩地的地價要合併計算A地公告地價300萬x0.8<申報地價250萬,從250萬

Www】評論

課稅地價=4X250+5X100=1500應納地價稅=100X10‰+500X15‰+500X25‰+400X35‰=35稅率:X以下100以下10‰X~6X100~60015‰6X~11X600~110025‰11X~16X1100~16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