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審計部委託高雄市審計處辦理某項審計事務,其決定由何者為之,以及再審查之工作由何者負責辦理?
(A). 高雄市審計處,審計部
(B). 審計部,審計部
(C).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D). 高雄市審計處,高雄市審計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3333
統計:A(46),B(11),C(19),D(209),E(0)

用户評論

【用戶】Meime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八條:「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為辦理之便利,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其決定應通知原委託機關。」→ 所以應該是受委託的審計機關決定好再通知原委託機關。

【用戶】YiHsin Chen

【年級】

【評論內容】審計法施行細則第3條「......受委託審計機關所作決定,應負其責任,遇有再審查時,並應由該受委託審計機關辦理之。」

【用戶】Meime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八條:「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為辦理之便利,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其決定應通知原委託機關。」→ 所以應該是受委託的審計機關決定好再通知原委託機關。

【用戶】YiHsi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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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審計法施行細則第3條「......受委託審計機關所作決定,應負其責任,遇有再審查時,並應由該受委託審計機關辦理之。」

【用戶】Meime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八條:「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為辦理之便利,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其決定應通知原委託機關。」→ 所以應該是受委託的審計機關決定好再通知原委託機關。

【用戶】YiHsi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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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審計法施行細則第3條「......受委託審計機關所作決定,應負其責任,遇有再審查時,並應由該受委託審計機關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