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指事」跟「象形」的區別在「事」與「形」。有形的物用「象形」來描摹,如「人」、「山」、「虎」、「木」;無形的「事」(行為、屬性、狀態)用「指事」來表達,如: 「 」,字義為人歪頭的動作。甲骨文作 ,小篆作,都像一個歪著頭的人。說它是指事字,是因為這個字形記錄的不是「歪頭人」,而是歪頭這個動作所表達出來的形態,是「事」而不是「物」。 「大」 ,古字形作,像正面站立的人。說它是指事字,是因為這個字形記錄的不是「正面站立的成年人」(古字形裏用它來記錄「成年人」時是「夫」的本字),而是這一形象所表達出來的「大」這種屬性。 「左」、「右」,古字形分別作 ,是左手和右手的形象。說它是指事字,是因為這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