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i Chang】評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各級學校於開學二周後,對已安置至本校而尚未報到之學生,各校應造冊通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社政單位及原學校,原學校應協調社政單位相互配合追蹤輔導六個月。
【黃紅紅】評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 民國 101 年 11 月 16 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