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關於不當得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
(B)不當得利之受領人,其所受之利益依其性質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C)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2 年
(D)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縱無法律上原因,亦不得請求返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0647
統計:A(46),B(25),C(480),D(144),E(0)

用户評論

【用戶】已上榜感謝阿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依民法第125條之規定,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B)第 181 條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但依其利益之性質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用戶】澤村.史賓瑟.英梨梨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 99 年度臺上字第 339 號民事判決;「關於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民法未設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