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i Lin】評論
第九條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Inspiration】評論
大學的考卷也是老師出的然而公務人員考試不是人出的
【Nordicstar】評論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不受保護,但小學生的考卷不是"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所以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