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政府資訊可由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亦得應人民申請被動公開
(B)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不以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有必要為前提
(C)對於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D)經申請公開之政府資訊涉及第三人權益,經其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時,政府機關應即作成不予 公開之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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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政府資訊公開法(A)§5政府資訊應依本法...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A)第 5 條政府資訊應依本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B)記得老師有說,政府資訊公開法是給閒閒沒事做的一般人,因為好奇去申請政府資訊的;如果是為了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者,要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C)第 20 條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決:人民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向政府機關請求檔案或行政資訊的提供,性質上是要求行政機關作成准許提供行政資訊的行政處分,而非僅請求行政機關作成單純提供的事實行為,故於行政機關否准申請人請求行政資訊或檔案的請求時,申請人應循序提起課予義務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以資救濟。(D)第 12 條政...

陳無名】評論

(A) 政府資訊可由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