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試列舉「行為改變技術」改變學生不良行為的五項必要程序,並扼要說明之。(10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2729
統計:A(157),B(267),C(6170),D(21),E(0)
用户評論
【用戶】葉怡婕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8條
【用戶】clairehsu0404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一款: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又他人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用戶】唉秀威呀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9條: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