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方式之法源依據為何?
(A)特殊教育法
(B)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C)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D)特殊教育學生獎勵辦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0012
統計:A(2353),B(497),C(25),D(4),E(0)

用户評論

【用戶】Joy :) 考上國小英語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鑑輔會依本法第十二條安置身心障礙學生,應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會議七日前,將鑑定資料送交學生家長;家長得邀請教師、學者專家或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列席該會議。鑑輔會應就前項會議所為安置決議,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前,對安置機構以書面提出下列建議:一、安置場所環境及設備之改良。二、復健服務之提供。三、教育輔助器材之準備。四、生活協助之計畫。前項安置決議,鑑輔會應依本法第十三條每年評估其適當性;必要時,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安置方式。

【用戶】Counting Time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方式之法源依據為何?(A)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B)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C)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D)特殊教育學生獎勵辦法修改成為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安置方式之法源依據為何?(A)特殊教育法(B)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C)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D)特殊教育學生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