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29 禁止公務員於離職後一定期間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有稱為「旋轉門條款」,規定於那一個法律中?
(A)公務人員任用法
(B)公務人員保障法
(C)公務員服務法
(D)公務人員考績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625
統計:A(38),B(9),C(22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苑仔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旋轉門條款,或稱為公務員離職後利益迴避條款,目的為防弊,防止公務員利用其服務公職之機會累積日後轉業之資產,以便日後任職營利事業時循原任公職時之管道或機會,牟取不當利益或取得其他競爭者所無法享有之便利。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1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用戶】小苑仔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旋轉門條款,或稱為公務員離職後利益迴避條款,目的為防弊,防止公務員利用其服務公職之機會累積日後轉業之資產,以便日後任職營利事業時循原任公職時之管道或機會,牟取不當利益或取得其他競爭者所無法享有之便利。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1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