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ey Lie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就這樣想 如果一開始這個會議性別人數就不平等了 那還組織捨麼性別平等會議?
【用戶】Pei Ch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答案對ㄇ?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名 稱性別平等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第 9 條 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