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政黨違憲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在其內?
(A)政黨之目的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
(B)政黨之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C)政黨之成立未經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許可
(D)政黨違憲之解散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4002
統計:A(48),B(21),C(779),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sufu10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之事項:  一、總統、副總統之彈劾(相關之審理程序,尚待修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二、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為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