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下列何者非為市地重劃區內之抵費地,得按底價讓售之用地?
(A)社會住宅用地
(B)機關用地
(C)公共事業用地
(D)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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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 54 條 主管機關對於重劃區內之抵費地,於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除得按底價讓售為社會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外,應訂定底價辦理公開標售,並得於重劃負擔總費用已清償之原則下,辦理公開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經公開標售而無人得標時,得於不影響重劃區財務計畫之原則下,予以降低底價再行公開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前項標售、讓售底價不得低於各宗土地之評定重劃後地價。但經降低底價再行公開標售者,不在此限。第一項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應由主管機關視當地實際情況訂定之。第一項所稱公共事業,指政府機關或所屬事業機構直接興辦以公共利益或社會福利服務、社會救助為主要目的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