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佳豪】評論
整理一下樓上的釋字:釋字第 601 號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為憲法第八十條規定之法官,本院釋字第三九二號、第三九六號、第五三○號、第五八五號等解釋足資參照。為貫徹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之意旨,大法官無論其就任前職務為何,在任期中均應受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規定之保障。法官與國家之職務關係,因受憲法直接規範與特別保障,故與政務人員或一般公務人員與國家之職務關係不同。 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規定,依法官審判獨立應予保障之憲法意旨,係指...
【胡崴翔】評論
大法官是法官嗎?
【Jie Hsieh】評論
大法官是法官,立委刪大法官專業加給違憲,請參考釋字NO.601號解釋令。
【米玄考警察】評論
重點在於題目的 "為何"而不是不符合所以要求釋字理由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