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wen Chang】評論
第 34 條 主管機關應依老人需要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下列老人福利機構:一、長期照顧機構。二、安養機構。三、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張峻睿】評論
我覺得事主管機關法源依據的問題護 理 之 家 主管機關衛生局 法源依據 護理人員法不然老人福利法的規定"其他"機構也沒明講文康算是老人福利法所界定的老人福利機構阿
【許小也】評論
考得有點深,題目問依據老人福利法,資料如下護理之家:依護理人員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護理機構,分類如下:一、居家護理機構。二、護理之家。三、產後護理機構。
【陳彥瑞】評論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四章 其他老人福利機構第31條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以前之文康機構及服務機構,除得提供本法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所定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外,並得視需要提供安置服務及康樂、文藝、技藝、進修與聯誼活動服務及老人臨時照顧服務、志願服務、短期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