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評論
產假: 8星期 → 4星期 → 1 星期 → 5日情況:(分娩前後) (3個月↑流產) (2~3個月流產) (2個月↓流產)
【Wen-wen Chang】評論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林玉書】評論
陪產假已經改成5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