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氣泡水】評論
「罰鍰」:係指由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規的人民所做的處罰,由行政機關依法來裁決罰鍰的多寡,最常見的是違反交通法規時所繳納的罰款。「罰金」:係屬於刑罰的一種,只有觸犯刑法的人,而且條文內有規定處罰金時,才會由法院依法判處罰金。「罰金」和「罰鍰」兩者之差別:1、罰金是犯罪的五種刑罰之一,所以會留下犯罪前科紀錄;而罰鍰則是違反行政法的義.....看完整詳解
【Kristy٩(˃̶͈̀௰】評論
行政罰法第 2 條本法所稱其他種★★★★,...
【Gi】評論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