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間接強制 (§28)一、代履行。二、怠金。直接強制 (§28)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Ex. 斷水斷電、強制拆除
【用戶】Ruru❝2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間接執行:代履行、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