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三)說明為何此系統回受訊號採證回授(5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3482
統計:A(4648),B(242),C(129),D(2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庭暴力防治之相關人員職權、強制辯護案件與指定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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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f Lee】評論

第 35 條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