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國家因興辦臨時性公共建設工程而徵用土地時,應發給土地所有權人補償費,每年土地之補償費應如何計算?
(A)依市價
(B)依公告土地現值加四成
(C)依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
(D)依其毗鄰土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1011
統計:A(14),B(11),C(123),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徵收

用户評論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58條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補償費,並於公告期滿後15日一次發給所有權人、地上權人、典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永佃權、或耕作權人,其每年補償費,土地依徵用公告期滿第15日之公告土地現值10%計算,土地改良物依徵收補償費10%,,徵用其間不足一年者,按月計算之,不足一月者,按日計算之。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58條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補償費,並於公告期滿後15日一次發給所有權人、地上權人、典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永佃權、或耕作權人,其每年補償費,土地依徵用公告期滿第15日之公告土地現值10%計算,土地改良物依徵收補償費10%,,徵用其間不足一年者,按月計算之,不足一月者,按日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