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A因違規停車而遭到警察機關委託之民間業者拖吊,A不服違規停車之罰鍰處分,A應如何救濟?
(A)提起訴願
(B)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
(C)提起行政訴訟
(D)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0145
統計:A(1140),B(405),C(1413),D(323),E(0)

用户評論

【用戶】BossKi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本題由於是"交通裁決事件"所以不用訴願,直接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行政訴訟

【用戶】Kim(已上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交通裁決」本質上為行政處分,因這類事件質輕量多,為使法律關係及早確定並兼顧依法行政之要求,爰創設「重新審查」之特別救濟機制(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4),以取代訴願程序。

【用戶】Frogm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237-3條(提起之程式)①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所以直接告上法院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