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何者非郵政儲金之運用範圍?
(A)參與金融同業拆款市場
(B)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
(C)辦理房屋貸款
(D)轉存中央銀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2376
統計:A(124),B(99),C(2853),D(51),E(0)

用户評論

【用戶】妖妖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轉存中央銀行。二、轉存中央銀行以外之其他金融機構。三、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四、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五、參與金融同業拆款市場。六、提供(中長期)資金轉存金融機構辦理政府核准之重大建設及民間投 資計畫。七、其他經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核准者。前項第3款之投資限額、對象及其他交易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定之。第一項第4款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