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七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開設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不包括下列哪項內容?
(A)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
(B)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C)性霸凌之認識
(D)性別平等之教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6667
統計:A(9),B(6),C(11),D(4),E(0)

用户評論

applewaffle】評論

第 7 條 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一、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二、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三、性別平等之教育。四、正確性心理之建立。五、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六、性侵害犯罪之認識。七、性侵害危機之處理。八、性侵害防範之技巧。九、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第一項教育課程,學校應運用多元方式進行教學。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之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數達三十人以上,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與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

王尊玄】評論

性霸凌相關法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 定義第17條 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