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主辦機關得逕行施測,其據以施測之先後順序,下列何者正確?
(A)鄰地界址,現使用人之指界,參照舊地籍圖,地方習慣
(B)參照舊地籍圖,鄰地界址,現使用人之指界,地方習慣
(C)鄰地界址,參照舊地籍圖,現使用人之指界,地方習慣
(D)現使用人之指界,鄰地界址,參照舊地籍圖,地方習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9205
統計:A(313),B(4),C(10),D(1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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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已上榜)】評論

土地法 第 46-2 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一、鄰地界址。二、現使用人之指界。三、參照舊地籍圖。四、地方習慣。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