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依據憲法規定,院與院之間的爭執,得由何者召集相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A)司法院院長
(B)最高法院院長
(C)首席大法官
(D)總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8371
統計:A(30),B(5),C(11),D(1059),E(0)

用户評論

【用戶】Sam Zhang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依據憲法規定,院與院之間的爭執,得由總統召集相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用戶】chuc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第4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