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樺】評論
《民權初步》,是孫中山《建國方略》三書之一。孫中山為了要實現民權主義,特別重視議事法則。1917年《民權初步》成書,原名《會議通則》,此書乃是專研《羅伯氏規則》(Robert's Rules of Order),並參考美國女權運動者沙德(Harriette Lucy Shattuck,1850年—1937年)女士之《議事規則》(Women's Manual of Parlimentary Law)一書,是為「社會建設」。全文共十三章、一百條。1953年5月,中華民國內政部以孫中山先生《民權初步》為藍本,頒布「試行會議規範」,1965年7月,正式頒布現行的《會議規範》。又依據內政部的解釋,會議規範既不是命令,也不是準則或規則,而僅是一種「規範」,人民團體需經由章則或決議始得作為該團體議事程序的...
【賀冠嘉】評論
其他選項可以解釋原因嗎??
【Ya Ya Chou】評論
國父孫中山先生《民權初步》中提到:「發達民權的第一步就是集會。」
【James】評論
....................這什麼鬼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