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如未經登記,其效力為何? (A)效力未定 (B)有效,但得撤銷之 (C)有效,但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D)無效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101年 - 101年 地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9901答案:C例: 夫妻間就雙方財產之認定,須向法院登記處以契約訂定之,如未經登記者,不得自行以夫妻間雙方之約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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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下列關於夫妻分別財產制之敘述,何者正確? (A)夫妻分別財產制的訂立應以書面為之,始生效力 (B)夫妻分別財產制的訂立應向法院登記,始生效力 (C)夫妻一方受破產宣告時,夫妻應改用分別財產制 (D)夫妻一方財產已扣押,未受清償時,可由債權人聲請改用夫妻分別財產制104 年 - 關務、身心三等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0688答案:AB. 夫妻財產制:書面生效,登記對抗第三人。第 1007 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方式)-----<A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第 1008 條(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B(1)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2)前項夫妻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