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民法規定,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行為。但為下列何種行為,須有特別之授權?
(A)將汽車借給第三人無償使用
(B)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
(C)將電腦賣給第三人
(D)簽訂承攬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0569
統計:A(15),B(448),C(4),D(25),E(0)
用户評論
【Blaire Yin】評論
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法律行為。但為下列行為,須有特別之授權:一 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二 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逾二年者。三 贈與。四 和解。五 起訴。六 提付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