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入出國查驗時之暫時留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暫時留置應於法院為之
(B)對國民實施暫時留置時間不得逾 2 小時
(C)對香港居民實施暫時留置時間不得逾 6 小時
(D)暫時留置已無必要時,應立即停止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6154
統計:A(14),B(0),C(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weiqiqi ΩД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用戶】bonnenuit01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64對當事人實施之暫時留置,應於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時,立即停止。(D)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二小時,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六小時。(BC)※法官保留→續予收容、延長收容

【用戶】Hong Huang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移民法 第64條 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