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 就業保障名額)之規定,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經濟收入安全,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
(A) 3%
(B) 6%
(C) 10%
(D) 1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3),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公家單位34人以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3%。而其它民營單位,人數滿67人以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1%。且不得少於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