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lexis Kuo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一二 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第 129 條(選舉之方法)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