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日大】評論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乖乖隆地咚】評論
注意依據3樓藥師週刊所述原辦法中,面授、實習課程者,不得低於繼續教育總積點數60%之限制解除
【張凱越】評論
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現在規定第2-4項:至少12點,至多24點 ( 12~24點,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 )
【maruko】評論
※面授課程50分鐘為1積點。面授不限制積點,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藥學雜誌這二項最高可各占60積點http://www.kpa.org.tw/GoodsDescr.asp?prod_id=71-05&parent_id=0&category_id=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