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關於教育部和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限分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由教育部規劃辦理
(B)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劃辦理
(C)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指定原住民族一般教育專責單位
(D)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會商教育、科技、文化等主管機關,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並積極 獎勵原住民族學術及各原住民族知識研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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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 條 本法所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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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本法所稱教育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所稱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由教育主管機關規劃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由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規劃辦理,並會同教育主管機關為之。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指定原住民族一般教育專責單位;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應指定原住民族一般教育專責單位或專人。前項指定專責單位或專人之條件,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