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2】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8 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住民族享有自決權。以國家安全為限,他們可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B)原住民族和個人有權按照一個原住民族社

【評論內容】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

第 3 條原住民族享有自決權。基於這一權利,他們可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

【評論主題】37 請問下列何者並非部落會議之職權?(A)訂定、修正部落章程 (B)訂定、修正原住民鄉(區)自治條例 (C)選任、罷免部落會議主席、部落幹部 (D)議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同意事項

【評論內容】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 5 條

部落設部落會議,其職權如下:一、訂定、修正部落章程。二、議決同意事項。三、議決公共事項。四、選任、罷免部落會議主席、部落幹部。五、聽取部落幹部工作報告。六、其他重要事項。

【評論主題】31 下列關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所規定之智慧創作權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智慧創作權之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 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

【評論內容】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 5 條

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實驗前徵得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學生已成年者,免經    法定代理人同意。二、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出實驗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    生已成年者,得單獨提出申請。三、學校應主動提供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充足之學習、實驗狀態與結果及    其他實驗資料。四、學生經評估不符合實驗所需或有違反實驗規範者,得由學校終止其參    與實驗,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及協助。五、學校於招生及實施實驗之過程中,應平等維護學生學習權,非有正當    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六、學校不得洩漏學生個人資料及其他隱私,亦不得為影響學生身心發展    或其他侵害學生人權之行為。七、其他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會商各該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評論主題】29 關於學校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應遵守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出實驗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已成年者,得單獨提出申請 (B)學生經評估不符合實驗所需或有違反實驗規

【評論內容】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 5 條

學校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實驗前徵得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學生已成年者,免經    法定代理人同意。二、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出實驗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    生已成年者,得單獨提出申請。三、學校應主動提供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充足之學習、實驗狀態與結果及    其他實驗資料。四、學生經評估不符合實驗所需或有違反實驗規範者,得由學校終止其參    與實驗,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及協助。五、學校於招生及實施實驗之過程中,應平等維護學生學習權,非有正當    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六、學校不得洩漏學生個人資料及其他隱私,亦不得為影響學生身心發展    或其他侵害學生人權之行為。七、其他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會商各該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評論主題】26 有關於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取得承租權、無償使用權或依法已設定之耕作權、地上權、農育權之權利變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由原住民之繼承人繼承 (B)得贈與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 (C)得贈與原住

【評論內容】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 15 條

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取得承租權、無償使用權或依法已設定之耕作權、地上權、農育權,除繼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民外,不得轉讓或出租。

【評論主題】36 為審議、協調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事務,依法應設置推動委員會,請問前述推動委員會由下列何者召集? (A)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D)立法院院長

【評論內容】

原住民基本法

第 3 條

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應設置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召集之。前項推動委員會三分之二之委員席次,由原住民族各族按人口比例分配;其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評論主題】5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資格條件? (A)原住民於該辦法施行前使用迄今之原住民保留地 (B)原住民於該辦法施行前所有之原住民保留地,經

【評論內容】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 17 條

原住民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一、原住民於本辦法施行前使用迄今之原住民保留地。二、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內有原有自住房屋,其面積以建築物及其附屬    設施實際使用者為準。三、原住民依法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前項申請案由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擬具審查意見,並公告三十日,期滿無人異議,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向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原住民申請取得第一項第三款及經劃編、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所有權者,得免經前項公告三十日之程序。第一項第三款原住民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