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評論
48. 松下先生為經常居住在高雄的日★★,...
【muhsuan】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2項贈與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其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向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臺北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