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nis Jang】評論
沒有特別規定休六日
【Sid(已上榜106年地特】評論
這種題目只能背,絕對不能用實務去理解
【duke_tea8】評論
整理一下A.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第 37 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B.C.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D.第 35 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haruuu】評論
(A)第 36 條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C)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