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係擬制自受胎時起胎兒視為有以下列何能力?
(A)行為能力
(B)限制行為能力
(C)權利能力
(D)侵權能力(出處:民法第 6、7 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統計:A(1),B(0),C(4),D(0),E(0)

用户評論

摩埃】評論

第 6 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第 7 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