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評論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另外,依據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行政院下設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十個部會。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又規定:行政院置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五人至七人。所以,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的就是這十個部會的部長、主任委員與這些不管部會 (意思就是不屬於任何一個部會) 的政務委員。
【a135337】評論
1的負責規劃政策不是立法院嗎?QQ
【李逍遙】評論
◎26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①④①行政院負責規劃與執行國家政策 ②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直接任命 ③內政部屬行政院之部門,部長任命由副總統為之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④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並須提出施政方針及報告